如果能调解的,国外一方可以通过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国内律师代为进行诉讼。国内方起诉后,国外一方委托律师应诉,由法院择日主持开庭调解,领取调解书。国外一方当事人无需出庭。 如果双方不能调解的, 国内一方可以作为原告向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需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起诉状、对方的送达地址,及其它相关证据。 立案后如果调解不成即进入到送达程序,首先是通过外交途径送达,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,做出答辩,法院会择日安排开庭,裁判是否离婚,一并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。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是将传票送出后三个月,被告未做出任何回应,法院一般会公告6个月后,择日开庭,缺席判决。但一般情况下缺席判决仅对人身关系做出裁决,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。 关键字:北京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 婚姻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