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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均为外国人,结婚登记地在国外,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
双方均为外国人,结婚登记地在国外,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
北京离婚律师 日期:2014/6/26 点击次数:1550
大学此种案件因以前数量较少,所以立案法官对此类案件的认识也不一致,会出现不同的法院处理结果各不相同的情况。 双方均为外国人,结婚登记在国外的,原则上国内法院不予受理,但如果双方可以调解的,一般法院会受理并出具调解书。如果;协商不成,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,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,人民法院应以受理。如原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,被告没有住所,或双方均无住所的情况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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